当前位置: 首页> 聚焦 > 正文

吉林工商学院原党委副书记、院长郭文君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

时间:2023-05-31 09:03:20 来源:新华网


【资料图】

新华社长春5月30日电(记者周立权)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30日一审公开宣判吉林工商学院原党委副书记、院长郭文君受贿一案,对被告人郭文君以受贿罪,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,对被告人郭文君受贿违法所得及孳息予以没收,上缴国库。

经审理查明,2003年至2021年7月期间,被告人郭文君利用担任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政府副秘书长、经济委员会主任、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,延边大学副校长,吉林工商学院党委副书记、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在企业经营、项目立项审批、获得专项资金、获批国家政策性贷款、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,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81万余元,获得孳息人民币125万元。

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,被告人郭文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,数额特别巨大。鉴于被告人郭文君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,主动交代办案机关不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,有坦白情节,认罪悔罪,积极退缴涉案全部赃款,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。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。

标签:

上一篇:民警通宵审毒贩熬死了一地蚊子:与毒贩和蚊子battle

下一篇:最后一页

X 关闭

X 关闭

求学助医
  • 网络问诊不靠谱?医生建议网络看病需谨慎

  • 上海发放的中药防疫干预汤药如何服用?专家解答来了